州中心机关第四支部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 日期:2018年01月31日 08:43
  • 来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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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中心党总支《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支委研究并报州中心机关党总支同意,于2018年1月25日在元谋县管理部组织召开了州中心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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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在支委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全体党员对照党章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查找了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和发挥作用合格等4个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撰写了2017年度党员个人党性剖析材料,充分查摆问题。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在第一阶段的支委组织生活会上,支委就征求意见和支部查摆问题情况交换了意见,并集体研究确定整改措施。

在第二阶段进行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领学了州中心党总支发文件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总纲及党员义务部分。通过对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此次会议的目的和意义,并就文件精神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再要求。同时对党章部分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委员领学了《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领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今后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支部书记报告了2017年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了专项述职。

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自身实际查找了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和发挥作用合格等4个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认真进行剖析,进行自我批评、做出自我评价,其他党员依次逐一开展自评。党员个人自评后,其他党员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自评党员进行评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随后,对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此次召开的2017年度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是州机关第四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通过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牢固树立支部全体党员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元谋县管理部 张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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