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规范、准确、安全、有效地做好年终结算、贷后管理等其他相关工作,除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照常办理外,我中心将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10日暂停办理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恢复办理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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