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结息工作按时顺利完成。今年6月30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全州2574家缴存单位11.97万缴存职工全部进行了结息,结息总金额为6113.25万元,人均结息510.52元,并于当日将利息分别计入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利息在7月1日转为职工本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来的按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自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余额,不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均统一按照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结息。2017年度结息总额比去年的5343.95万元增加了769.3万元,增加了14.4%,人均结息额增加了13.85%。
特此公告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