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属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我州首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9月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为我州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保值增值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5年,现已届满。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作为楚雄州第二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一、州人民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专家代表9人
主 任 委员:董继理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委员:钱荣生 州建设局局长
邓斯云 州财政局局长
委员:章琦 州建设局副局长、州房改办主任(专家代表)
罗金林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专家代表)
杨军 州人行副行长(专家代表)
段有明 州银监局副局长(专家代表)
何正兴 州监察局副局长
徐永金 州审计局副局长
二、单位代表10人
委员:徐俊梅 楚雄市民人政府副市长
杨建萍 双柏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维峰 牟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海芬 南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长平 姚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何文明 大姚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起国华 永仁县民人政府常务副县长
雷波 元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云志 武定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郭家权 禄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三、职工和工会代表8人
委员:丁似莲 州总工会副主席
苏铸红 州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李联平 州经委副主任
施丽琼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杨秀敏 州医院财务科科长
周文 楚雄卷烟厂人事劳资科科长
余涛 楚雄供电局人事部办事员
严冬梅 电信楚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州建设局副局长章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施丽琼同志兼任。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