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建金〔2014〕171号),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二、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下调至3.75%。
三、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了相应调整。即:对2014年11月22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按照新利率执行;对2014年11月22日以前已发放的贷款,从2015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