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楚公积金失信公告〔2021〕1号
关于骗提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的公示
2020年初,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协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骗提案件。经查证核实,我州涉案人员16人。其中,15人经州公积金中心追缴已全额退回,1人至今未退还骗提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住建部、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和《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试行)》(楚公积金发〔2020〕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住房公积金严重失信行为人员予以公示,并给予其限制在我州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的惩戒。
严重失信人员:范*睿 身份证号5323261985****301X,缴存单位: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
失信行为:1、利用假结婚证、假购房合同骗提住房公积金 128000元;2、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追缴,拒不退还。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