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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启用电子结算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 日期:2014年11月10日 14:44
  • 来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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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22日起,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电子结算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电子结算方式是通过中心与银行建立的资金结算平台,利用中心与银行的电子数据交换,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资金的实时结算。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需要再到银行柜台办理转账,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转账到职工本人储蓄账户。电子结算方式的启用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了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传统模式下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支付方式与新增的电子结算支付方式都是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作转账处理。传统模式下的转账提取支付方式需要职工到银行柜台作转账处理,而电子结算方式不需要职工再到银行柜台办理转账,在中心前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除提供正常的提取资料,还须同时提供个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公积金中心系统通过结算平台,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职工提供的账户内,大大缩短了业务结算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职工。(施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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