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至9月10日,州公积金中心召开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专题催缴工作会。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杨柏繁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中心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人员、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本轮会议陆续召开18场次,涉及州本级30家“应缴未缴”重点企业。
会议介绍了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催缴工作的背景和意义。会议指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管理中心的职责,为本单位职工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会议针对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情况、劳动用工关系、职工个人缴存账户状态成因等现状,认真分析研究,“一户一策”分门别类给予相关政策释明并提供依法合规的处置流程。
重点企业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拥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按照州中心提出的相关要求克期完成本单位“应缴未缴”整改任务。(稽核科 束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