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州公积金中心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六次集中学习会议。州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中心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和部分管理部主任、副主任共计16人参加了学习。

此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重要讲话和党内法规,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相关业务法规和政策,4名交流发言的同志结合各自岗位职责,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专题研讨发言。

交流发言结束,党组书记、主任杨柏繁同志对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的干部提出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开宗明义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这一重要结论,根植党的百年历史,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深刻揭示了依规治党的必然逻辑和重大意义,在学习中要深刻领会和坚持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二是要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增强党性观念。要加强学习,做到心中有法规,行为合法规,工作依法规。做到每出台一部法规就及时跟进学习,把学习掌握法规作为成为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当成思想先进、政治合格的必备条件。
三是要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自觉性,养成依据法规思维、坚持依法行事的习惯。把学习法规、懂得法规和敬畏法规、遵守法规、践行法规结合起来,做一名称职的党员。职能科室要加强监督,抓好党规党纪落实,坚持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带头贯彻执行制度,认真履行推进制度执行的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
四是要把落实依规治党要求与住房公积金依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一方面要认真履行部门的法定职责,消灭工作空白点,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业务规范中明确的职责,抓好扩面和执法,严格依规办事、按章办事。另一方面要遵守各项业务制度规定,树牢法制思维和制度意识,建立没有文件不执行、没有依据不可为的工作底线,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坚持守正创新,依规决策,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对照国家的制度规定,从大局的高度来审视,吃透上级精神,要从住房公积金制度“积累个人购房专用资金、提供互助性购房低息贷款、筹措财政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三大功能”来研判,要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原则来对标思考,要从国务院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试点工作的部署来谋划,在吃透上情、守正不偏的前提,搞准问题的根源,提高政策措施建议,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形成具体政策规定。(党总支办公室 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