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举行理论中心组2021年第七次集中学习

  • 日期:2021年10月11日 16:06
  • 来源:
  • 作者:沈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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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9日下午,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理论中心组第七次集中学习会议,州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中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楚雄管理部主任、副主任共21人参加了学习。

此次会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学习了楚雄州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部署和要求。苏建荣、李京、纳晓梅和刘源泉4位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了专题发言。

党组书记、主任杨柏繁同志强调,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对照“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州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先行区等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历史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州委第十次党代会相关要求上来,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和不懈奋斗者。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一要助力巩固扩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成果,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二要助力坚决全面彻底高质量抓好环保问题整改,积极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自觉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末之大变局“两个大局”中谋划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坚持把打赢打好污染防止攻坚战作为生态环境部门心中的“国之大者”,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要助力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在思想上、工作理念上、工作思路上和行为习惯上对标,从倡导绿色出行,树立绿色生活消费理念等,把打造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先行区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党总支办公室 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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