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行动,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见效,州中心结合“住房公积金宣传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开展,以重点信访问题为突破,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多名缴存职工长期反映单位欠缴公积金信访问题。
由于企业改制遗留的历史原因,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从2015年6月至今一直未缴住房公积金。该公司多名职工多次向12345服务热线、州信访局和网上信访渠道反映单位欠缴公积金问题。对此,州中心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真正将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作为重大责任。一是中心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参与研究,并召开业务办公会专题进行研判分析;二是全面核实企业缓缴手续办理和欠缴信息,发放《催缴通知书》进行督促整改;三是州中心组建解决长期信访问题工作组,抽调归集科、稽核科、楚雄管理精干业务人员,先后3次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信访职工诉求,并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四是在全面掌握企业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着眼长远”的原则,帮助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措施,全力促成问题解决。
至11月底,该企业已为在职的118名职工办理了公积金缴存入账,并表示后续将分批次尽快完成补缴。至此,该公司职工多年反映的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下步工作中,中心将不断总结经验,严格规范公积金缴存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催建催缴和执法检查,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力服务缴存职工解决“住有所居”和改善居住条件。(归集科、楚雄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