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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成效明显

  • 日期:2021年12月27日 15:47
  • 来源:
  • 作者:刘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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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住房消费行为日趋多样化,通过异地购房、工矿和老旧小区购房、租房等为名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等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秩序,今年以来,州公积金中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精神,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注重预警防范,完善政策机制。针对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加以预防。修改完善《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适时补充完善老旧小区二手房交易、老旧工矿小区二手房价格认定等政策条款,规范业务办理口径,堵塞管理漏洞。

二是注重协调配合,部门联动打击。积极与住建、公安、税务、民政、不动产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实现房屋交易、婚姻登记、增值税等真实性审查。建立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发现“黑中介”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现多部门联动协作,合力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三是注重“逢提必核”,健全核查机制。明确凡异地购房、工矿和老旧小区购房、租房等为名提取公积金的,终审权统一上收归集科。加强与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的对接,抽调专人组成稽查组,对疑似骗提行为逐一排查,遏制骗提增量,实地深入开远、嵩明、海口等地实地核查,及时了解所购房屋的位置、面积、单价等情况,全方位核查购房信息真伪,购房行为的真实性,确保骗提存量处置到位。

四是注重办理防控,提升甄别能力。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合理设置权限与系统控制参数,对提取业务审核权限管理,分级授权审批,形成前台受理审核,后台重点复核,稽核内审“三道防线”。在州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立个人征信查询系统,提高审核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窗口受理人员认真学习提取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判断力和鉴别能力。

五是注重信用监管,加大失信惩戒。根据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依照《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惩戒。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的对职工个人进行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中心5年内暂停受理其提取和贷款申请,并将失信信息上报征信机构,同时列为黑名单,将其失信行为通报至所在单位,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共同防范和打击骗提套取行为。

六是注重政策引导,增强法治观念。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宣传月”、重点区域专项业务检查等活动,深入机关、企业、单位等大力宣传依托通过伪造资料、构住房消费行为骗提公积金的典型案例,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震慑,让骗提套取住房公积行为无处遁形。

截止11月底,州公积金中心共追回异地购房、租房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99笔,153万元,约谈职工3人次,1人被列入黑名单管理提取率69.43%,创近五年最低,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成效明显,确保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较好地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单位依法缴存、职工依法使用、公积金中心依法管理”的氛围逐步形成。(归集科 刘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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