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积金中心协同公安机关开展公积金骗提专项整治

  • 日期:2022年06月01日 17:05
  • 来源:
  • 作者:刘源泉 李尊瑞
  • 关注:

近日,州公积金中心与楚雄市公安局联合出击,对群众举报的1个不法中介组织、2名职工传唤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现场训诫、约谈警示,有力形成了对不法中介机构和违法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

今年以来,州公积金中心在业务核查中发现几起以虚假购房为名、违规协助他人骗提住房公积金赚取中介手续费的第三方机构,其手段隐蔽、影响恶劣,涉及到我州10县市甚至临近地州,部分职工意见较大,严重威胁到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和社会影响。为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良好管理秩序,州公积金中心科学研判、统一部署,及时将群众举报和初步查实的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楚雄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及时开展线索分析、调查取证、走访群众工作,并根据已掌握的违法证据,传唤中介机构和相关职工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现场训诫。针对这1不法中介组织和2名职工,州公积金中心将依据《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一是对已骗取的住房公积金作追回处理;二是五年内暂停失信人办理公积金一切业务;三是将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缴存职工个人失信行为报送征信登记管理机构。

近年来,州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常态化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坚持“凡提必核”,完善事前审核、事中复核、事后稽核等业务流程,依法防范、打击投机性、非自住性购房和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2022年4月底,累计查处违规提取24笔,追回骗提资金230.11万元。

下一步,州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提取政策,推进信息共享,严格业务审核,深挖违规提取中介及利益链。同时,继续与公安部门协作,保持打击骗提套取的高压态势。

在此,州公积金中心提醒缴存职工要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合法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要听信不法中介的误导,更不要通过不法中介伪造相关资料或虚构住房消费行为骗提住房公积金,以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归集科 楚雄管理部)

 

上一条:楚雄州公积金中心推行“三个三分之一”落实“两个革命”
下一条:大姚县管理部走访高层次人才做好归集贷款双推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