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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优化提取业务办理服务

  • 日期:2023年03月21日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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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州公积金中心坚持在审核要件上做减法,坚持在业务服务上做加法。一是推行提取资料承诺制。减证便民,持续优化跨机构提取,取消《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转移审批表》和《楚雄州住房公积金跨机构提取申请表》,由缴存职工对提取资料承诺内容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再要求缴存职工提供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表,切实将便民举措办实。二是推进要件统一化。坚持材料只减不增,按照精简、规范、实用原则,制定《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材料一览表》,明确提取业务要件的一次性告知事项,统一全州14种提取业务受理要件三是规范委托代办制。提取公积金涉及缴存职工切身利益,针对委托代办不规范引起信访纠纷问题,顺应缴存职工他人代办的需求,在提取申请符合条件、资料齐备的基础上,职工仅出具委托书就可提取公积金。四是推行提取“零”复件。在受理提取业务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复印件,由窗口根据需要自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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