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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管理部办结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

  • 日期:2024年09月27日 16:18
  • 来源:
  • 作者:胡汝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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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44月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新政策推出后,缴存人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现场填写《承诺书》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房首付款。

近日,缴存人先生和李女士夫妻俩,第一时间来到大姚公积金管理部窗口咨询办理,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仔细审查缴存人相关业务材料,告知有关服务事项,在各项业务材料和信息确认无误后,为先生和李女士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提取的2住房公积金88000.00作为购房首付款已全部按照约定转入指定的监管账户。

2笔业务的成功办结,标志着州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这项惠民政策正式在大姚县落地。下一步,管理部将持续深耕各项惠民举措,做好新政策的宣传解读,以更加行之有效的举措和细致贴心的服务全力保障新政策精准执行,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作用,助力缴存人实现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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