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骗提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的公示

  • 日期:2021年02月22日 16:22
  • 来源:
  • 作者:
  • 关注: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楚公积金失信公告20211


关于骗提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公示


2020年初,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协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骗提案。经查证核实,我州涉案人员16人。其中,15人经州公积金中心追缴已全额退回,1人至今未退还骗提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住、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和《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试行)》(楚公积金发〔2020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住房公积金严重失信行为人员予以公示,并给予其限制在我州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的惩戒。

 严重失信人员:* 身份证号5323261985****301X,缴存单位: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

 失信行为:1、利用假结婚证、假购房合同骗提住房公积金 128000元;2、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追缴,拒不退还。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21


上一条:关于加强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