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务系统及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预算单位: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务系统及优化
预算金额:40万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信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12号
三、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6种情形: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四、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推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举措,从国家到地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层面,在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9号)等文件中,明确要求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国家部委层面,在2019年12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中,提出了开展灵活就业者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要求。住建部《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试点书面调研的函》(建司局函金〔2020〕18号),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和有关政策解读》中均指出各地公积金中心应探索建立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缴存机制。2021年,国家发改委等21部委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1946号)中明确“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省级层面,省住建厅下发的2022年、2023、2024年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要点中,要求各地参照山东、成都、昆明等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帮助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有所居。
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一是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展现新担当;二是助力我州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既可以有效解决我州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窄的问题,又可以满足个体从业人员、新市民、青年人和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群体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获得低息贷款、从而实现购房安居的愿望。三是持续抓好国务院督查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需要。国家审计署2019年度在全省公积金审计上指出我州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3.8374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与占缴纳城镇职工社保人数相比,覆盖率较低等问题,并被纳入2020年国务院督查台账要求限期整改。
2.建设目标
立足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实现公积金生态协同发展,优化改造核心业务系统和电子服务渠道,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智能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享受公积金政策带来的红利。
3.建设内容
3.1 核心业务系统优化改造
在原有核心业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改造,包括财务子系统、归集子系统、提取子系统和贷款子系统,使核心业务系统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提取、贷款、财务等需求。
3.2 财务子系统优化改造
灵活就业缴存资金与强制缴存资金统一管理,分项核算。优化改造内容包括:
(1)科目维护;
(2)分录维护(维护数据);
(3)数据移植(维护数据);
(4)平衡检查(改造);
(5)统计类业务(新增)。
3.3 归集子系统优化改造
归集子系统优化改造的内容包括:灵活就业人员账户设立、灵活就业人员封存、灵活就业人员启封、灵活就业人员协议管理;灵活就业定期委托代扣、灵活就业缴存登记、灵活就业缴存入账、灵活就业人员自动封存、灵活就业人员自动销户、灵活就业人员查询、灵活就业报表(月报);其他:其他业务复用正常单位建制下办理业务功能,如:个人资料变更、个人转移(账户机构的转移)、明细查询、分户查询、冻结、解冻、个人缴存证明打印等;个人转移(改造)。
3.4 提取子系统优化改造
提取子系统优化改造的内容包括:
(1)提取改造:包括单位建制下的缴存职工所能做的所有部分提取、销户提取功能改造,以及可提取金额增加灵活就业个人账户下的可用余额。
(2)自愿销户提取:因个人经济原因,不再缴纳公积金的,可自愿申请销户。
3.5 贷款子系统优化改造
贷款子系统优化改造的内容包括: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转逾期、公积金代扣、银行代扣、贷款试算。
3.6 电子服务渠道优化改造
在中心原有渠道上开展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包括网厅、微信小程序。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因一: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是由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体开发及部署,掌握原始代码,此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务系统及优化是在原有核心业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开发及部署的新功能及应用模块,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能够更好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更好的保证后期的使用。
原因二:此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务系统及优化完成后,需与中心核心业务系统配套整体运维。而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也是由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整体运维服务工作。
依据上述原因,为最大程度保障此项目顺利开展、实施及后续运维服务,最终保证中心后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务安全、高效的开展,故需申请此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论证时间:2024年4月7日
论证地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论证意见:拟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种情形:“基于节省财政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联系电话:0878-3369366
2.财政部门
单位名称:楚雄州财政局
单位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25号
联系电话:0878-312236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楚雄市轻纺城9幢5单元5楼
联系电话:0878-311876
2024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