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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开户

  • 日期:2020年03月05日 10:12
  • 来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作者: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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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自设立或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2、已在中心开立过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职工,应先由原单位办理缴存账户封存及转移业务,将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转入新单位,再由新单位办理缴存账户启封业务。

3、凡从外地州调入的职工,须重新申请开立个人缴存账户。

所需资料

1、《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可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网站下载表样和批量导入模板,网址:www.cxzfgjj.com)一式二份(五人以上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或者到所属公积金服务窗口领取(或下载)所需表样。

2、缴存个人开户清册须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附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个人使用的手机号码一并提供。

受理渠道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县级管理部业务窗口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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