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2.实际业务办理当中,职工离退休、死亡等账户销户待提取,调出待转移前需对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处理。
所需资料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二份(五人以上须同时提供电子版)【可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表样及批量导入模板,网址:www.cxzfgjj.com】;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单位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柜台领取或登录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业务柜台审核→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受理渠道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县级管理部业务窗口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现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