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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入

  • 日期:2020年03月05日 10:12
  • 来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作者: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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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

所需资料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表样,网址:www.cxzfgjj.com】;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可在楚雄州 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表样及批量导入模板,网址:www.cxzfgjj.com】;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表样,网址:www.cxzfgjj.com】;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办理流程

职工到管理部或登录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集中办理的同时需提供《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填写后携带要件资料到管理部申请办理→管理部审核要件资料→中心将转移的信息传递给转出地中心→转出地中心审核,同时将资金转到中心账户→中心将资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受理渠道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县级管理部业务窗口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1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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