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 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注:单位销户前应先对该单位账户下的个人账户办理销户或转移手续】
所需资料
1、单位销户申请书;
2、被撤销、改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破产的单位,提供法院的裁定文件;
4、单位解散、被兼并的,提供工商注销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携带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请办理→核要件资料→办理单位销户手续。
受理渠道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县级管理部业务窗口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现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