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缴存证明打印业务包括:个人缴存证明打印、单位缴存证明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是在楚雄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证明,职工开具《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后,未结清贷款或撤销前将不能在楚雄州本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除提取偿还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外)
所需资料
1、个人缴存证明打印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缴存证明打印需提供:
(1)单位申请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个人缴存证明打印流程:缴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管理部营业窗口申请,管理部打印《个人缴存证明》;
2、单位缴存证明打印流程:单位经办人持单位申请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部营业窗口申请,管理部打印《单位缴存证明》;
3、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流程: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管理部窗口申请,管理部打印缴存证明→职工持缴存证明到申请地中心申请贷款,申请成功后将回执交回管理部,登记贷款信息→职工贷款结清后,将结清凭证交回管理部窗口,撤销贷款状态(职工异地贷款未成功申请的,将缴存证明原件交回管理部,撤销贷款状态)
受理渠道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县级管理部业务窗口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现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