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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 日期:2023年07月18日 15:14
  • 来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作者: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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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现金提前部分还款金额需在10000元以上;

2、职工能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使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转账冲抵金额合计等于结清贷款本息所需金额;

3、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提前还款。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

4、因该笔贷款的共同借款人退休或死亡,或因借款人父母、子女(无房屋产权且不作为共同借款人)帮助借款人偿还该笔贷款的,可提取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用于提前部分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每月还款日当日不能办理提前归还业务】

办理要件

  1. 使用现金提前还款的,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扣款账户/卡原件

    2、使用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原件1份;

    (3)结婚证(转账清偿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年9月14日以前发放的需提供,2014年9月14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无需提供);

    办理渠道

    (1)现金提前还款:发放该笔贷款的受托银行网点。

    (2)个人账户余额冲还贷:州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县管理部业务柜台。

    办理流程

    还款人携带要件资料到管理部柜台申请办理→管理部审核要件资料→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提前结清的,持结清凭证到委托银行办理权证出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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