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 日期:2023年07月18日 15:10
  • 来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作者: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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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是否贷款的答复,未获得批准的贷款由受理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资料不完备的,受理人员可不受理其借款申请,一次性告知借款申请人补齐资料后再进行申请。

 再交易住房贷款、商转公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放款;组合贷款因涉及银行审批流程,以银行审批通过时间为准,抵押登记办妥后,同日进行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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