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龙湖新城二期二阶段”住宅小区楼盘,经禄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批准,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已开盘销售,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禄丰县管理部和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2019年9月3日,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甲方,禄丰祥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乙方,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丙方,甲乙丙三方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加阶段性保证贷款合作协议》,购买该楼盘的州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从即日起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现公告如下:
一、楼盘名称:禄丰龙湖新城二期二阶段
二、开发商:禄丰祥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银行: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楼盘简介:龙湖新城二期二阶段住宅小区项目位于禄丰县城世纪大街北延长线西侧、龙山大道南侧;本次项目申报四栋建筑(B5栋、B6栋、B7栋、B8栋),共计347套住房;占地面积:14337.43㎡,建筑面积:44409.75㎡,容积率:3.28。项目开工时间:2018年11月,项目竣工时间:2020年6月。
五、联系电话
1.住房公积金贷款联系电话: 0878-4123676
2.楼盘售房联系电话: 0878-4132399
3.监督电话:0878-3369345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禄丰祥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9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