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新城四期二阶段”住宅小区楼盘,经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已开盘销售,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禄丰县管理部和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2020年9月25日,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甲方,禄丰祥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乙方,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丙方,甲乙丙三方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加阶段性保证贷款合作协议》,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从即日起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现公告如下:
一、楼盘名称:龙湖新城四期二阶段
二、开发商:禄丰祥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银行: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楼盘简介
楼盘地址:禄丰县金山镇世纪大街北延长线
住房户型:共有5幢建筑(D4、D5、D6、D7、D8),其中D4栋为两梯三户,25跃26层,共有住宅71套;D5栋为两梯四户,25跃26层,共有住宅94套;D6栋为两梯三户,24跃25层,共有住宅68套;D7栋为两梯三户,24跃25层,共有住宅68套;D8栋为两梯三户,25跃26层,共有住宅71套。
住房套数:共有372套住房
建筑面积:44720.73平方米
建筑结构:全框架
五、联系电话
1.住房公积金贷款联系电话: 0878-6019279
2.楼盘售房联系电话:0878-4856666
3.住房公积金贷款监督电话:0878-3369345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禄丰祥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