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6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202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6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2026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2026年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2026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19〕10号)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州住房公积金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在全州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为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和为州经济建设服务。
3.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计划。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经营核算。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党总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信贷科、归提科、信息科、法制稽核科。下辖10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楚雄管理部、禄丰市管理部、双柏县管理部、牟定县管理部、南华县管理部、姚安县管理部、大姚县管理部、永仁县管理部、元谋县管理部、武定县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预计目标任务:归集293800万元以上;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累计突破3000人以上;提取控制在240000万元以内,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10000万元以上;实现增值收益10500万元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要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忠诚履职担当。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重要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第一遵循”贯彻、“第一政治要件”落实,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两个维护”贯穿公积金始终,做到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跟紧随、执行上不折不扣。及时学习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对住房消费和保障方面的政策导向,立足部门职责,把握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二是坚持政策导向,不断优化使用政策,支持职工多样化住房需求。继续落实好现行的系列“因城施策”措施,重点宣传好楚雄市老城区、高新区住房套数标准认定措施。建立政策动态调整机制,立足全州住房市场实际,适时开展政策评估,按季度分析住房业务需求变化、资金运行情况,及时调整使用政策体系,有效支持缴存人自住房更新改造、品质提升等合理住房消费。落实上级“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要求,及时修改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灵活就业缴存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支持重点群体住房消费,进一步挖掘“商转公”和“异地贷款”业务,扩大提取公积金直付房租试点成效,适时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缴存业务管理水平,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广泛就业群体。开展好我州第七个“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持续为重点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服务上门。严格执行缴存基数“限高保底”政策,持续开展常态化催缴催建工作,分类施策处理群众未缴、欠缴纠纷诉求。加大非公企业建缴力度,持续督导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补欠缴工作。稳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制度覆盖,简化缴存开户流程。创新缴存方式,推行“线上为主、线下补充”的缴存新模式,提升缴存便利度。四是持续加强资金管理,构建资金管理监督新机制,筑牢增值收益亿元平台。依托综合业务系统升级项目建设,开发系统资金自动对账管理功能,完善财务系统功能,资金调拨业务提级审批,运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系统管理定期存款资金转入转出。优化“协定存款”与“短期存款”相结合的备用金配置模式,按月科学预判资金供需缺口,全力保障职工住房消费资金需求。优化大额资金存储结构,把资金调度分析的重点放在“长周期”动态流转平衡上,合理增加三年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数量,规范开展大额资金存储公开竞争选择工作。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业务管理新机制,筑牢行业安全底线。改革优化资金缴存方式,建立资金缴存业务“先申报缴存明细,核对无误后,直接缴入个人账户”新流程,新增缴存申报环节、取消缴存单位预缴挂账户、支持资金单边汇缴。全力支持合规提取,非住房消费提取现场审核、当场办结,持续开展违规提取整治,对住房消费提取证明资料“凡提必核”。加强借款人还款能力与信用状况核查,强化抵押登记管理,严格按揭合作楼盘准入管理,对逾期贷款进行分类催收,严控新增逾期贷款。加强权限监督制约,定期开展柜员权限清理,抓实“关键少数”业务权限配置管理。对各类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实行提级审批。坚持以发现问题为目的,加大内审稽核力度,推动日常业务核查全覆盖。六是加快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建立数智化监管平台,助力管理服务质效提升。完成楚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服务改造工作,建立风险防控模型,新增异常预警、自动对账功能,将归集、提取、贷款、资金管理业务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嵌入系统业务流程,对高风险业务实行“联合审批+事后复核”双保险机制,增强业务系统监测、预警功能。贯彻新版基础数据标准,狠抓问题数据治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数据质量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440979.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440979.5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09067.6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6年实有在职人数同比增加1人。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安全防控工作要求,新增“楚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的建设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440979.55元,其中:本年收入17440979.5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40979.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09067.6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6年实有在职人数同比增加1人。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安全防控工作要求,新增“楚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的建设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440979.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440979.55元,其中:基本支出9440979.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9067.6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6年在职在编人数同比增加1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同比上调,导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等福利支出增长。项目支出8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增加“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的建设资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47638.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和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7644.7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48648.2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1309.49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44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5261.59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30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管理14909036.86元,主要用于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其中:基本支出6909036.8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8000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出、公积金专项业务管理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运行维修及业务系统建设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511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4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957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9.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3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2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省、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完善单位内部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从严从简开展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等工作,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重点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运行维修及建设经费,在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时,与对口业务科室、具体实施单位对各项绩效目标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审核,确保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项目实际,并全面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其中“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工作要求,深入贯彻数字化发展战略,坚持“系统升级、数据赋能、服务提升、安全筑基”工作理念,聚焦功能优化、数据应用、服务创新、安全保障四大重点,着力破解技术瓶颈和能力短板,全面构建“智慧、安全、高效”的公积金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全州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技术保障。
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完成中心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适配改造,有效满足上级部门安全防控要求,提升自主可控水平,不断增强数据信息安全和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的能力,统筹推进系统升级、适配改造、数据迁移等;持续做好需求调研、开发设计、测试调优、验收上线、运维服务等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建设成果,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与中心业务深度融合,推动中心的数字化转型,提升数智化管理服务能力,实现中心提出的“业务精细化”“管理规范化”“决策数字化”“风控智能化”“服务网络化”“安全自主可控”的建设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6.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692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2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的建设资金需要特定专业资质、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业务,特殊工程监测等,只能通过委托外部专业机构来获取所需服务;二是公积金综合业务基于合理需求和规范程序,同时要确保委托业务的必要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的效益进而使委托业务费增长。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5477505.47元,其中,流动资产180762.19元,固定资产1676623.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64100.00元,无形资产2656020.0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324.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4882.98元,无形资产减少442305.70元,在建工程增加964100.00元,流动资产减少257235.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00平方米,账面原值59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9项,账面原值478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2.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