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19〕10号)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二)负责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记载;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保值与归还工作;
(五)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报告;
(六)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7个科室,包括:综合科、法制稽核科、归提科、信贷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科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下设楚雄、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元谋、武定、禄丰10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54人,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主要细化因城施策措施,增强支持住房消费效能。下调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实施高层次人才、现役退役军人家庭及购买 “好房子”、星级绿色建筑、现房、保交楼项目住房等6项贷款额度差异化上浮政策,累计发放差异化上浮贷款41笔2144 万元。6月15日起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按首套房认定,发放贷款111笔6420万元。落实异地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州外职工在楚购房,发放贷款1.3亿元。全年向38.99万平方米住房发放贷款2556笔12.6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126.79%。细化6项提取政策,完善代际互助提取规则,支持子女州外购房提取父母公积金、父母购建住房提取子女公积金,优化异地商贷本息偿还提取措施,解决欠缴单位退休销户提取难题,开展公积金直付房租试点,取消租房提取 “每年一次” 限制,全年办理提取 21.68 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 14.73 亿元。
积极推进缴存扩面,扩大制度覆盖面。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连续六年举办 “住房公积金宣传月” 活动,6—7月组织十县市管理部开展集中宣传,推进非公企业缴存建制,全年新增缴存单位 311 家、缴存职工11925人。持续深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落实同权保障机制,年内新开户706人,年末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余额达904.46万元,增长161.71%,发放贷款108.9万元。严格执行 “限高保底” 缴存政策,优化缴存基数调整流程,依法处置单位未缴公积金问题,督促企事业依法单位补缴公积金。规范开展欠缴、缓缴审批,办理缓缴11家332人、降低缴存比例11家245人,全年归集缴存资金29.27亿元增长2.66%,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102.17%。
优化运营管理机制,资金保值增值基础持续稳固。强化资金安全运营,委托第三方开展业务资金专项审计并完成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资金调拨、存储、管理等各项制度,按月做好资金流动性及需求研判分析,实施财务印鉴提级管理,使用实行三级审批。加大资金积累与贷款投放力度,强化贷后管理,年末缴存余额93.99亿元,同比增加7.59亿元增长8.79%;贷款余额72.68亿元,同比增加2.62亿元增长3.74%;贷款回收10.06亿元,增长8.7%。积极应对银行存款利率下调 “利率倒挂” 影响,优化存量资金存款结构,减少活期及短期存款占比,大幅增加三年期定期存款比重,年末短期存款与定期存款比例达1:9.08,三年期存款16.39亿元,占总存储资金的69.12%。完善大额资金存放管理机制,制定《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存放管理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开展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活期存款利率询价机制,全年开展利率询价13次、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3次10.7亿元。2025年实现业务收入2.725亿元,业务支出1.599亿元(其中支付职工利息1.558亿元),增值收益1.126亿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61.68万元后可上缴财政1.1亿元。
大抓业务短板弱项,夯实规范运行安全管理基础。统筹发展与安全,狠抓违规提取及相关案件暴露问题整改。开展 “归集缴存业务管理提升” 专项行动,完善缴存账户监管方式,存贷挂钩资金、单位预缴资金划转由归提科提级审批,不定额补缴实行管理部三级审批,建立“预缴挂账资金当月清零、缴存资金当月入账、缴存单位按年对账”闭环管理机制,印发公积金缴存入账对账手册,完成3457家单位对账工作。借鉴社保税务代征代缴模式,稳步推进缴存业务流程改革,还责还权于缴存单位财务人员。完善提取管理新机制,建立开发商、银行、受托银行协同治理违规提取机制,新增个人征信、不动产登记信息、增值税发票查询等线上核验渠道,对县市管理部 “凡提必核” 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稽核,督促整改23个问题。加大违规提取处置力度,加大违规提取资金力度,对违规提取职工约谈并实施失信惩戒。健全岗位权限制约机制,开展岗位设置与柜员权限清理专项行动,坚持 “最小权限”“权力制约” 原则,规范调整权限280人次,实现受理岗与审核(审批)岗彻底分离,严控 “关键少数” 岗位权限,副科以上干部不直接经办资金业务。筑牢贷款风险管理 “五道防线”,严格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建立逾期贷款用人单位协助催收机制,提起逾期贷款诉讼3笔;强化按揭贷款抵押登记办理,阶段性暂停不配合抵押登记借款人的公积金冲还贷款资格。2025年末,全州贷款逾期率0.21‰,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抵押登记率 83.61%,较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
加快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质效。抓实系统建设、服务优化、安全保障、数据治理四项工作,完成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提别审批、采购工作。调整升级业务系统及其子系统72次,开发上线新功能14项,满足业务办理需求,确保新政策快速落地。加强信息系统运维保障,线上业务服务渠道稳定运行。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常态化安全漏洞扫描与修复机制,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积极参与2025年攻防演练护网活动。开展数据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清理长期封存、调动离职人员个人封存账户1.05万个,清理企业注销、长期失联账户156个;完成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反馈的存疑数据整改率达100%,数据质量评估得分从83.75分提升至88.63分。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15486407.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86407.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51511.02元,增长8.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1511.02元,增长8.0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一是2025年在职在编人数同比增长1人,其中新招考录入2人,提前退休1人,调出九级职员1人,调入6级职员1人,导致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二是2025年政策性增资;三是新增1项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15486407.30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3858.11元,占总支出的66.60%;项目支出5172549.19元,占总支出的33.4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51511.02元,增长8.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9727.74元,增长9.21%;项目支出增加281783.28元,增长5.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政策性增资;二是2025年在职在编人数同比增长1人,导致社会保障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13858.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78122.42元,占基本支出的93.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5735.69元,占基本支出的6.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72549.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7600.00元。
1.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维修(护)及建设项目经费2884675.00元,主要用于中心机房基础环境运行维护、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维护、机房硬件维护、县市管理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维修(护)、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运维以及业务数据专线等支出。
2.劳务派遣人员项目经费12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人员基本工资、绩效,缴纳“五险一金”及其他社保缴费单位部分以及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业务经费790274.19元,主要用于县级管理部办公用房租赁及运营保障,为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以及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项目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短信费、逾期贷款诉讼费等。
4.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76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86407.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51511.02元,增长8.03%,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068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补助支出、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数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整;二是在职在编人数比年初数增加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872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8%。主要用于保障干部职工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单位部分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数比年初数增加1人;二是缴费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57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3940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4%,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2510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00元,下降0.1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292.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78%,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80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2.00元,下降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00元,增长42.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40.00元,增长42.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10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00元,下降0.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29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8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2.00元,下降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0.00元,增长42.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40元,增长42.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出行控制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差旅管理办法调整导致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内公积金中心单位间业务交流与学习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5477505.47元,其中,流动资产180762.19元,固定资产1676623.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64100.00元,无形资产2656020.0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324.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4882.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59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9项,账面原值478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2.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1027.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237.7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6789.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基本支出,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形成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