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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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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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全口径)

五、部门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六、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八、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十一、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四、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十五、部门项目预算明细表

十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七、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少变化情况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二十、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二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二十四、部门基础数据表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19〕10号)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州住房公积金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在全州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2.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为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和彝州经济建设服务。3.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计划。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经营核算。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保证专款专用。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8.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党总支办公室、会计科、信贷科、法规科、归集科、信息科、稽核科)。下辖9个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双柏县管理部、牟定县管理部、南华县管理部、姚安县管理部、大姚县管理部、永仁县管理部、元谋县管理部、武定县管理部、禄丰县管理部)。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61人,现有在编职工58人,退休5人,由社保统发工资,(年末实有退休人员5人);劳务派遣人员25人,共88人,其中五级职员1人,六级职员1人、七级职员10人,八级职员10人,九级职员30人,技术工二级1人,技术工三级4人,技术工四级1人,劳务派遣职工25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要求。

2.提高站位抓落实,奋力夺取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公积金管理全面胜利。

3.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4.加大力度抓宣传,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5.加强贷款业务管理,更好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6.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率。

7.加强信息化建设,堵塞系统漏洞,提高服务水平。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58人, 财政全供养 58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67.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7.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预算批复收入对比2020年州中心部门预算增加277.03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预算不包含部门大专项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67.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7.3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7.30万元(本级财力1267.3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预算批复收入对比2020年州中心部门预算收入增加277.03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部门预算不包含部门大专项业务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67.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6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预算中基本支出包含了部门小专项;项目支出380.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49,主要原因2019年度预算不包含部门大专项业务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1.24 万元;2080505 机关事 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94 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 疗:63.08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170.71万元;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949.33 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 1,267.30 万元。基本支出 886.81 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205.05 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114.63万元; 30103 奖金:120.87万元; 30107 绩效工资:119.12 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94 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03 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57 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8 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54.71 万元; 30201 办公费:8.00 万元; 30202 印刷费:2.00 万元; 30204 手续费:0.10 万元; 30205 水费:0.60万元; 30206 电费:10.00万元; 30207 邮电费:3.00 万元; 30209 物业管理费:0.80 万元; 30211 差旅费:9.00 万元; 30213 维 修(护)费:0.30 万元; 30214 租赁费:21.87 万元; 30215 会议费:8.00 万 元; 30216 培训费:8.00 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5.00 万元; 30227 委托业务费:21.00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11.00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5.38万元; 3023902 公务用车租车费:1.00万元; 3023903 公务用车平台经费:1.50万元;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2 万元; 30302 退休费:10.94 万元; 30902 办公设备购

置:3.00 万元。

项目支出380.49 万元,其中:30213 维修(护)费:160.49 万元;30226 劳务费:124.00 万元;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2.00 万元;31022 无形资产购置:84.00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86.81万元,项目支出380.49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0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5.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50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31.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接待批次为25次,预计共计接待16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完善单位内部相关内控制度,厉行节约,从严从简开展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减少2.50万元,下降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2020年公务用车减少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直连工作

的通知 》(建金服函 〔2019〕61号)文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建金办函〔2019〕36号)文件及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重点项目1个住房公积金管理,其中劳务派遣职工工资124.00万元;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经费36.00万元;维修(护)费160.49万元;建设电子印章系统12.00万元;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48.00万元,共计380.49万元,全部资金由财政拨款。通过实施重点项目,确保资金安全,更好地服务全州缴存职工;实现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转移平台直连;实现公积金管理与核算业务动态化、实时化、准确化、管理渠道多样化、专业化;规范公积金运行;提升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促进政务公开,以适应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实现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信息共享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2):指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

4、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 406.96万元,其中: 30201办公费:8.00万元; 30202印刷费:2.00万元; 30204 手续费:0.10万元; 30205 水费:0.60万元; 30206电费:10.00万元; 30207邮电费:3.00万元; 30209物业管理费:0.80万元; 30211差旅费:9.0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160.79万元; 30214租赁费:21.87万元; 30215会议费:8.00万元; 30216 培训费:8.0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5.00万元; 30226劳务 费:124.00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21.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1.0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 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5.38万元; 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1.00万元; 3023903公务用车平台经费:1.50万元;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2万元。

2020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运行经费安排406.9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8.00万元; 30202印刷费:2.00万元; 30204手续费:0.10万元; 30205水费:0.60万元; 30206电费:10.00万元; 30207邮电费:3.00万元; 30209物业管理费:0.80万元; 30211差旅费:9.00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160.79万元; 30214租赁费:21.87万元; 30215 会议费:8.00万元; 30216 培训费:8.0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5.00万元; 30226劳务费:124.00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21.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1.0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 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5.38万元; 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1.00万元; 3023903公务用车平 台经费:1.5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2万元。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中心有新增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

1.劳务派遣职工工资

2.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经费

3.维修(护)费

4.建设电子印章系统

5.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

二、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直连工作的通知 》(建金服函 [2019]61号)文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建金办函 [2019]36号)文件及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共计380.49万元,其中劳务派遣职工工资124.00万元;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经费36.00万元;维修(护)费160.49万元;建设电子印章系统12.00万元;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48.0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劳务派遣职工工资

2.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经费

3.维修(护)费

4.建设电子印章系统

5.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

七、项目实施计划

明确目标计划,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申报项目,落实项目资金;开展招投标,确定开发承建商;按要求实施,完成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保资金安全,更好地服务全州缴存职工;实现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转移平台直连;实现公积金管理与核算业务动态化、实时化、准确化、管理渠道多样化、专业化;规范公积金运行;提升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促进政务公开,以适应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实现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信息共享工作。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600111



334001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复附表(省公开)20200610032136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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