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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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标题:楚雄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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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5名委员,2020年召开会议一次。审议通过《2019年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楚雄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2020年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增值收益计划的报告》、《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关于申请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请示》、《关于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报告》、《楚雄州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办理评价考核办法(试行)》、《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试行)》。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二次,审定《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听取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报告》和《楚雄州住房公积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讨论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楚雄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调减法规科、增设楚雄管理部。现设7个科室,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78人,其中,在编56人,非在编2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152家,实缴单位2471家,净减单位29家(因2020年机构改革并户120家单位);新开户职工0.85万人,实缴职工11.8万人,净增职工0.01万人;缴存额24.13亿元,同比增长4.92%。2020年末,缴存总额202.51亿元,同比增长13.53%;缴存余额55.78亿元,同比增长8.3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提取:2020年,提取额19.82亿元,同比增长8.84%;占当年缴存额的82.14%,比上年增加2.97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46.73亿元,同比增长15.62%。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1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1万笔8.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13%、3.89%。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18亿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3万笔95.47亿元,贷款余额46.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1%、9.82%、3.0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2.59%,比上年减少4.2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2家,其中正常办理业务的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信用联社、交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7家;系统已接通,未办理业务的有曲靖商业银行、富滇银行、红塔银行3家;账户已开、系统还未接通、未办理业务的有浦发银行1家、账户没有开、系统未接通、未办理业务的有兴彝银行1家。新增银行服务网点情况。全州共有受托银行网点 35 家,今年新增受托银行服务网点2个:红塔银行楚雄东南支行、建行姚安支行。

(四)融资:2020年,融资额为零。2020年末,融资总额6亿元,融资余额为零。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86亿元。其中,活期0.1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3亿元,一年以上定期3.7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6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2.59%,比上年减少4.2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16209.19万元,同比增长7.02%。存款利息1622.1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566.2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8624.73万元,同比增长6.61%。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899.3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24.87万元,其他0.4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7584.45万元,同比增长7.49%。增值收益率1.4%,比上年减少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6.1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848.3万元。

2020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6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19.14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947.7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6258.8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1277.5万元,同比增加0.45%。其中,人员经费780.55万元,公用经费117.04万元,专项经费379.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为112.4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新增贷款余额)的1%提取。2020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36.15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零万元。2020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947.6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07%,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27%。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20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16%、0.01%和4.9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1.55%,国有企业占11.61%,城镇集体企业占0.65%,外商投资企业占0.4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9%,其他占2.3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23%,国有企业占13.89%,城镇集体企业占0.67%,外商投资企业占0.6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3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4%,其他占0.47%;中、低收入占98.79%,高收入占1.2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91%,国有企业占7.49%,城镇集体企业占0.32%,外商投资企业占0.2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9.3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2%,其他占1.34%;中、低收入占99.7%,高收入占0.3%。

(二)提取业务:2020年,5.7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9.82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6.2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9.7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18%,租赁住房占0.2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0.9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9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9%,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38%,其他占0.8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78%,高收入占3.2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8.5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05%,比上年减少0.1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36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49%,90-144(含)平方米占65.71%,144平方米以上占29.8%。购买新房占81.18%,购买二手房占18.1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68%,其他占0.0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6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4.3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9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85%,30岁-40岁(含)占30.72%,40岁-50岁(含)占29.73%,50岁以上占9.7%;首次申请贷款占81.0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97%;中、低收入占98.75%,高收入占1.25%。

2.异地贷款:2020年,未发放异地贷款。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134.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586.45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6.21%,比上年增加1.36个百分点。本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6.07亿元占当地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174.84亿元的26.35%。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5.61亿元,带动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94亿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真抓巡察、协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制度办法,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2020年,州住房公积中心先后经历了州审计局业务审计、曲靖市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协查、州人大专题调研、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五次“体检”,多年积累的问题和管理漏洞被揭露。对此,州中心党组担当作为,认真整改,真改实改,完成了州委巡察反馈51个问题、国家审计署审计反馈“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3.8374万人”问题、州审计反馈的13个问题整改。同时,追根溯源,深剖原因,转观念转作风推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制度办法,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1、设立楚雄管理部,完善管理体制。报请州委编办批准,调整内设机构,设立楚雄管理部负责楚雄市和州级的缴存、提取、贷款业务,解决了州中心自成立以来机关科室“直接办理业务、指导监督乏力”的问题,理顺、细化了科室与管理部的职能职责,加强对提取、信贷等核心岗位的管理和权力制约,强化内部审计、稽核和监督,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迈出专门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步伐。

2、实行代办人员“集中管理”模式,强化委托业务管理。将分散于各家银行的代办员集中到楚雄管理部统一办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加强对公积金办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为提高贷款办理效能打下基础。

3、健全制度办法,提升治理能力。修订《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制定《楚雄州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办理评价考核办法》,开展银行委托业务考核。制定《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办法》,对骗提、骗贷行为进行惩戒,建立失信惩戒体制机制。印发《关于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制度的通知》,与财政、审计联发《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审计局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长期失联公积金缴存账户”进行处置的意见》,依法依规注销长期失联账户251个,催办销户1206 个。

4、交流轮岗,激发活力。报请州委编办增加了5名副科级职数,拓宽了干部成长通道。年内,选配9名正科干部和6名副科干部,交流轮岗14人(其中管理部主任5名、科长1名、副科1名、职工7名),选调3名年轻同志到机关工作,对4名县管理部职工进行跨县调整,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和执行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截止12月底,全州共18家企业2238名职工申请调整、降低缴存比例及缓缴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减负405.22万元,为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打下坚实基础。阶段性提高房租提取额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其房租提取额度提高到每年14000元。

2、在全省率先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20年6月1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首家出台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积极支持我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3、开展骗提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曲靖骗提住房公积金协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认真贯彻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骗提骗贷专项整治,追回曲靖协查案中涉及我州的骗提住房公积17笔,金额109.74万元,查获5起伪造银行贷款手续、还款证明和购房合同等虚假证明材料企图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形成震慑,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4、加强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重点,推进扩面工作取得新突破。

5、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和贷款受理条件和对象。停止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五个县级管理部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楚雄、禄丰、姚安、大姚、武定管理部整体进驻当地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楚雄管理部成立后,在楚雄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增设了公积金业务窗口,方便了办事群众。

2.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新水平。继续抓好“互联网+公积金”的建设运用,完善现有的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办事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等运行成本低但运用频率高的服务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中心适度放开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使用范围,与农行、建行联网,开展数据直连业务,实现银行与中心数据共享。依托数据直连平台,有力支持了地方数字经济的发展,也让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3、积极推进信息化项目实施,夯实业务发展基础。年度获批的机房ATS和门禁系统改造、住房公积金全国转移接续平台、电子印章、CA证书签发系统、机房基础动力电源更换等5个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于10月22日通过了专家组审核验收,提升了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和各项业务“一网通办”水平。

4、做实项目前期谋划,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落实对审计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暨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需求认真进行调研分析,12月22日正式进入了实质开发。

5.抓实政务信息公开,对外宣传效果不断增强。完成了门户网站向州人民政府网站集群的迁移,并结合工作实际和对门户网站的功能定位,调整了栏目设置,修订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事项,披露公积金年报,多渠道更新发布最新政策调整、重大事项、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务工作公开透明;全州10个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政策公告栏,亮出服务事项清单、列出办理流程、晒出工作标准、作出服务承诺、拓宽监督渠道,把责任担起来、把办理效率提上来,不断提高缴存职工政务服务的获得感。截止12月底共公开各类信息 420 件,回复处理各类问题3665件。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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