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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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标题: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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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19〕10号)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州住房公积金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在全州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为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和为州经济建设服务。

3.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计划。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经营核算。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7个科室,包括:综合科、党总支办公室、会计科、信贷科、归集科、信息科、稽核科。下辖10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楚雄管理部、双柏县管理部、牟定县管理部、南华县管理部、姚安县管理部、大姚县管理部、永仁县管理部、元谋县管理部、武定县管理部、禄丰县管理部)。

截至2021年10月,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5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在校学生人数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25亿元,比2021年增长1.15%;计划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亿元,比2021年增长61.2%;计划提取住房公积金21亿元,比2021年增长23.41%;计划实现增值收益8800万元,比2021年增加503.63万元,增长6.07%。围绕上述目标任务,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实施异地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异地合理的购房需求。按照“房住不炒”、同贷同权、因地制宜、差别化贷款、存贷挂钩和流动性管控的原则,开展在州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外出务工人员到楚雄购房贷款业务。

2.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做法,争取在5月份制定出台我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汇报,协商解决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欠配公积金问题。同时面对经济下行形势,着手加强长期欠缴、缓交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研究分析,做足政策储备。

3.持续加大对职工刚需购房和改善型购房的支持,全力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突出住房公积金制度“积累个人购房资金、发放互助性低息住房贷款、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功能,大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持续在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优化服务、守正创新,形成全力支持购、建、租、修的保障格局,不断凸显住房公积金在助力发展、改善民生中新担当新作为。

4.多措并举提高资金收益率,上缴更多财政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一是优化完善资金调度转存机制,提高结余资金周转率,缩短结余资金转存周期,盘活存量资金收益。二是持续优化存款利率询价机制,在资金安全前提下,实现存款收益最大化。三是探索账户精简后归集资金还原考核机制,调动县(市)银行办理委托业务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强化金融委托业务考核,降低业务办理成本。

5.做实风险防控,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作。强化资金风险防范措施,常态化依法依规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虚假购房交易行为,协助职工套取或骗提公积金行为。加强偏远地区、老旧小区(工矿老区)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审查,完善企业担保人资格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加大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力度防范贷款风险。

6.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以住房公积金系统“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转变作风抓落实。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三大职能、四大核心业务和两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以问题为导向,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等方面抓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和制度约束,持续开展常态化内审稽核工作机制,完善以内控监督为主,权限制衡为核心的风险防控体系,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业务过硬、服务过硬、群众满意的公积金干部队伍,为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4.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专项业务经费比上年增加50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7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4.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4.69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专项业务经费比上年增加50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8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74.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7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情况保持平衡;项目支出5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和业务系统维修维护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3.48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42.64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9.23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54万元,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1,170.19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部门预算支出1374.69万元。主要用于:30101 基本工资:208.96万元,30102 津贴补贴:15.77万元,30103 奖金:1.65万元,30107 绩效工资:326.06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50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23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39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54万元,30201 办公费:18.38万元,30202印刷费:3万元,30205 水费:1.5万元,30206 电费:15.6万元,30207 邮电费:25.02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1.8万元,30211 差旅费:26.57万元,30213 维修(护)费:109.60万元,30214 租赁费:18.92万元,30215 会议费:6.00万元,30216 培训费:33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2万元,30226 劳务费:125.4万元,30227 委托业务费:14.50万元,30228 工会经费:8.8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6.74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6万元,30302 退休费:13.12万元,31002 办公设备购置:0.42万元,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9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25%,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主要原因:严格按照省、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完善单位内部相关内控制度,厉行节约,从严从简开展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根据我州预算方案核定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标准为2.5万元/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24万元。绩效目标: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解决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解决中心人员不足问题,加强管理,强化考核,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服务好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全面完成年度归集、提取、贷款各项业务指标,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二)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费83.4万元。绩效目标:一是保障楚雄管理部及九个县级管理部正常运转,完成年度归集、缴存、提取、贷款业务,促进全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二是发送住房公积金短信业,及时推送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三是支持委托合作银行发起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诉讼,追偿逾期贷款,控制逾期贷款率,提高个贷质量;四是加强公积金贷款管理,严格实行按揭贷款项目准入考察、贷前审查,严格落实风险保证金制度,规范保证担保主体准入审查,防范开发商的系统风险,防范业务风险;五是强化内部审计、稽核和监督,开展缴存、提取、贷款业务专项稽查,加强稽核和稽核成果运用,修改完善业务管理制度,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六是持续推进国家审计署审计全国公积金业务指出的问题整改,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调研,制定出台管理办法。七是开展骗提公积金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协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异地购房协查,打击利用虚假材料和虚构住房消费行为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八是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法治理念。九是落实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安全、保值增值。

(三)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198万元。绩效目标:一是根据《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实施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完成州公安局及州网信办规定的按年对信息化系统管理、软硬件设备、网络配置等进行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二是实施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完成《楚雄州审计局审计报告》(楚信审报〔2015〕67号)整改要求,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三是根据《云南省政府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事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2号)要求,实施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项目,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中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

(四)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运行维修(护)144.6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中心机房基础环境运行、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维护、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房硬件、楚雄管理部及九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维护工作;正常支付中心机房电费、电信移动专网数据租用费以及支付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内网固定IP租用费和业务系统数据灾备专线租用费,保障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满足全州缴存职工办理业务需求。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州公积金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48.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20万元,固定资产365.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5.68万元,无形资产186.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5.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 3 月 14 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600111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31504283734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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