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州住房公积金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在全州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为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和为州经济建设服务。
3.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计划。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经营核算。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7个科室,包括:综合科、党总支办公室、会计科、信贷科、归集科、信息科、稽核科。下辖10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楚雄管理部、双柏县管理部、牟定县管理部、南华县管理部、姚安县管理部、大姚县管理部、永仁县管理部、元谋县管理部、武定县管理部、禄丰县管理部)。
四、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8)3369355
传真号码:(0878)3369355
邮政编码:675000
电子邮箱:cxgjj_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