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咨询生育津贴是否计入公积金缴费基数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2-08-29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请问,去年度单位职工生育领取了生育津贴,今年在核算公积金缴费基数时,是否需要加上生育津贴。即2021年1到6月上班工资收入A元,7到12月领取生育津贴B元(单位未发放工资)。重新核算公积金缴费基数是A+B还是只算A。谢谢
回复人名称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回复时间 2022-08-31
回复内容 公积金缴费基数测算具体情况请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也可致电0878-6160891、616088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