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父母罹患重大疾病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1-03-30 |
联系人姓名 | 倪** |
身份证号 | 5325**********0615 |
手机 | 139****2353 |
留言人Email | 63327583@qq.com |
留言人单位 |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职工父母罹患重大疾病,能不能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
回复人名称 |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
回复时间 | 2021-03-31 |
回复内容 | 您好,你所反映的情况已知悉,经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现回复如下: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35号),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因此,职工患重大疾病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感谢你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