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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租房提取公积金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3-02-14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南华的.媳妇在楚雄工作小孩上学也在楚雄没有住房。媳妇的父母是四川的有房在楚雄而且还在还贷款,我们现在租住我媳妇父母的房子每年租金12000,我还*了租房合同。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费用吗?我查看了一下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是没有规定这样情况。
回复人名称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回复时间 2023-02-17
回复内容 戴增毅先生你好,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3年2月17日上午南华管理部工作人员电话与你联系了解具体情况,你本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所咨询事项为你配偶张XX,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缴存地为楚雄管理部。
你所咨询的租房提取政策,根据《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直系亲属间共同居住不得以租房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任何一方无房职工均不得以租房为由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论是否有租房合同)。
    感谢你对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