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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积金贷款自建房咨询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3-07-10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用公积金贷款自建房所需条件及需提供材料咨询,谢谢!
回复人名称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回复时间 2023-07-12
回复内容 尊敬缴存职工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楚公积金贷【2022】6号文件规定,自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1、开户之日起,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及以上;2、借款申请人或者配偶在取得所建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或者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2个月以内,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划规模30%以上。3、具有足值的抵押物,且征信良好。所需材料: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册、婚姻关系证明;2、申请人及其配偶15日内的《个人征信报告》;3、申请人还款银行卡;4、《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或《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家庭实有住房套数诚信保证承诺》;5、《土地使用证》或《农村宅基地批准书》;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7、抵押物权属证明或不动产权证;8、施工方收款账号或银行卡;9、施工合同、工程负责人身份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