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 日期:2007年06月18日 16:03
  • 来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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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公积金发〔2007〕17号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州中心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制定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以实施住房公积金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1、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执法及行政管理责任制。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并向社会公布梳理结果。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公开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个人住房贷款审批事项公开方式,利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和业务办理服务厅将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事项向办理人和社会各界公开。此项工作由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3、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将执法职权、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分管领导要与县管理部、州中心科室负责人签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县管理部、州中心科室负责人要与执法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深入实施住房公积金执法及行政管理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4、落实住房公积金执法及行政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追究制度,界定行政责任追究范围,规范责任追究程序。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此项工作由办公室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5、进一步完善听证、审核、集体讨论等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和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投诉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6、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加强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有关资料应当立卷归档,并开展经常性的案卷审查活动。此项工作由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重点做好住房公积金行政复议的宣传,保护参储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1、加强《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制定《纲要》培训总体规划,把《纲要》纳入本单位的学习计划,开展有关培训工作,加大《纲要》宣传力度。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计划年内举办由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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