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和接口对接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和接口对接项目
拟采购的软件系统及服务的预算金额:17.3万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信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12号
三、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6种情形: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四、拟采购的软件系统及服务的说明: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云政发〔2024〕15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配合牵头部门完成以下事项的系统功能优化和接口对接工作:
(1)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2)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3)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4)个人就业创业一件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5)退休一件事(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6)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建设目标:通过对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和接口对接,整合跨部门、跨层级的系统业务流程,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简化“六件事”行政审批流程,实现以上事项的“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接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和企业随时随地办理业务;最终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关联事项集成办。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因一: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是由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体开发及部署,此次采购建设的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功能优化和接口对接项目是在中心原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相对应的对接接口开发和业务功能优化。为保证新采购建设项目与原有信息系统的一致性、稳定性、安全性和兼容性,且无数据迁移风险,不会因更换供应商而造成开发时间延误。
原因二:此次采购建设的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功能优化和接口对接项目完成后,需与中心原有信息系统配套整体运维。而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也是由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整体运维服务工作。
依据上述原因,为最大程度保障此项目顺利开展、实施及后续运维服务,最终实现上述六个事项的安全、稳定、高效开展,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故需申请此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论证时间:2024年8月27日
论证地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论证意见:拟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种情形:“基于节省财政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联系电话:0878-3369366
2.财政部门
单位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单位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25号
联系电话:0878-312236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楚雄市轻纺城9幢5单元5楼
联系电话:0878-311876 15987832356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