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州公积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依法行政贯穿业务工作始终,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职工例会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开展“国家安全日”“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依法行政”意识,为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国家政策汇编》《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汇编》,编印《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选编》2册,举办“公积金法治讲堂”,请司法、税务、不动产、住建、公安经侦等专家和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12次,48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2021年在州司法局的指导下,将2014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错划为“服务事项”的两项行政处罚事项重新申报纳入州政府审改办“权责清单”。二是健全制度办法,规范业务,夯实法治基础。对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业务标准,结合实际,修订《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制定《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楚雄州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考核办法》等27项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业务管理,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25台。按照开展工作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法制审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的程序,制定出台政策措施,重大政策措施召开专家论证会。与州法院联合建立公积金网上协查和强制执行协同机制,规范完善公积金查询、账户冻结解冻和强制司法扣划工作。三是积极探索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落实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常态整治违规提取做法被省公积金监管处在省级网站上推广。三年来,发现并追回虚假租房提取101笔95.56万元,追回虚假购房骗提公积金127笔261.49万元。开展缴存执法检查,督促与中心有业务联系的80家房地产企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2024年3月,报请州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出台《楚雄州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规范》,为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