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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加装或改造电梯可取公积金

  • 日期:2025年03月14日 11:49
  • 来源:
  • 作者: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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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下午住建部倪虹部长在全国人大民生主题记者会上提及:“鼓励地方探索居民自主更新改造老旧小区”,话音未落,第二天一早,楚雄州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上专题审议通过了《关于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和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所以此项政策,属于楚雄州公积金中心的主动率先作为,敢想敢试,先行先试的便民利民举措。

楚雄中心于2020年5月27日印发了《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当时规定的提取对象是楚雄州10县市支付批准立项的实施电梯加装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以及对其有赡养义务的子女。结合近五年的提取业务实践,州中心对次规定进行优化,充分考虑缴存职工对于适老化居住条件的改造需求,对其既有多层住房加装电梯,进而扩大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撰稿 归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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