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
在楚雄州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罗金林
2015年 3月2日
各位委员:
现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意见向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1.住房公积金归集。2014年实际归集住房公积金12.72亿元;全州共有2485个单位11.88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82.95亿元,缴存余额30.81亿元,归集余额稳步增长。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实际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71%(主要受房地产市场下滑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影响)。累计向全州2.88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1.5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14年计划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650万元,实际实现增值收益6022.1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29.51%,增值收益全额上缴州财政,积极支持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1.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深入推进。全州新增缴存单位49家,新增缴存职工877人,通过宣传政策,依法催建催缴,非公经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也有了新突破。
2.住房公积金“限高保低”缴存政策完整执行。继续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限高保低”的缴存政策,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州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述工资总额的5%,原则上不得超过12%。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国有多个中心为缓解资金压力放开了“限高”的要求,我州依然完整地执行“限高保低”的缴存政策,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平,促进了社会和谐。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健康发展。信贷政策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是房地产市场乃至国家宏观经济基本面的“晴雨表”。面对上级因调控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需要而出台时紧时松的住房信贷政策,在严格、完整地执行上级调控政策的同时,做好政策执行的衔接、过渡工作,没有因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房认定标准调整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调整引发较大的情绪波动。自始至终地秉承住房公积金贷款向购买小户型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向,较好地发挥了住房保障职能,促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健康发展。
4.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信贷新政。继续贯彻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贷款。2014年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对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出了更新、更具体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5.个贷风险防范措施有力。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三级审批制度和个人住房贷款审核操作规程,建立个贷风险预警机制,开通手机短信平台,通过短信提醒、回访、上门催收等手段催收个人住房逾期贷款,努力降低住房公积金个贷风险。目前,全州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亿元,个贷逾期率为0,在全省率先实现零逾期。
(三)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1.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完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为重点,修订完善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分六个阶段组织实施。认真排查机关7个科室、9个县管理部72个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12个方面廉政风险点,共查找出中心、7个科室、9个管理部风险点47个,制定了整改措施58条次;领导班子成员及职工个人风险点162个,制定整改措施212条次。确定了一、二、三3个风险等级,并且形成《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经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领导小组核定后,确定风险类型和风险等级,并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采取措施严格防范和控制,进一步健全了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2.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在年初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州中心主要领导与机关各科室、各县管理部负责人签订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授权书》、《行政执法责任书》、《岗位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公务用车责任书》等五项责任书,年底召开年终考核工作会议进行集中考核,并在次年工作会上严格兑现奖惩。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环节工作,修订5项原来执行的制度、新制订9项制度,通过修订完善制度,使加强内部管理有了制度保障。
3.对县级管理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2014年11月,州中心从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由州中心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9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对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核算、风险控制、系统安全、行政执法、公车使用、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督促,工作更加扎实,业务更加规范。
4.开展内部稽核审计,常态化实施监督。2014年6月,完成了稽核科科室负责人、科室人员的配备,稽核科正式履职。将对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合规。
(四)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从今年2月份起,我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第十七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聚焦“四风”、务求实效,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高标准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政务服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难点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中心班子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中心一项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作为改进机关作风、破解难题推进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做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坚持开门搞活动,采取多渠道、多层面、大范围、多角度的方式,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等方式,听取 “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中心共召开座谈会10场次、参加人员84人,发放征求意见表168份、收回168份,通过网络向县市及州级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公告152份。通过对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进行分析梳理,征求到2个批次共22个方面的工作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聚焦“四风”,列出了问题清单,中心领导班子共查找到“四风”方面存在问题20个,领导班子成员共查找到“四风”方面存在问题43个。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全面、彻底的整改。通过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活动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强化。二是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提升。三是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四是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五是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得到确立。在下步工作中,要切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巩固工作。
(五)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完成
我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从2012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外州市中心反复比较,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经过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招标分软件开发、硬件采购集成、机房建设三期进行,到完成数据移植、系统测试,于2014年9月22日上线运行,标志着历时两年,投资870余万元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完成。
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成,一改原来使用的产品化系统的面貌,结束了州中心不能实时掌控所属机构的业务办理情况而导致的高风险隐患存在、借助各受托银行系统进行资金转账给缴存职工带来的不便等落后的状况。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成运行,实现了全州10个业务网点的日清日结、对所属机构业务办理情况的全程监控、与各受托银行和身份证核查系统的互联互通、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资金的实时到账、缴存职工的自助查询等系统功能。有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全国领先的科技支撑,新系统强大的先进功能的发挥不仅助推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又大大提升了对缴存职工的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我州住房公积金发展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要继续做好系统功能完善、部分模块的后续开发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系统维护和数据备份工作。
(六)扎实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集中教育活动
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集中教育活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遵守、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实现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通过开展专题集中教育活动,高质量开展“六个一”活动,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内法规和维护党章、党内法规意识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从而使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无顶风违纪,作风有新转变,促进全面依法行政。
(七)党风廉政和行业行风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州中心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狠刹“四风”,认真贯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抓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的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认真做好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行业行风建设,确保了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人员廉洁行政,全州系统未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未受到上级部门问责。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4年荣获云南省住房公积金行业管理“优秀单位” 荣誉称号,连续3年荣获全省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表彰。
(八)精心准备,迎接国家住建部检查和省政府调研。
11月4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检查组”莅临楚雄,对楚雄州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楚雄中心和大理、昆明中心代表云南省16个州市中心、省直中心接受国家级的检查。统筹协调制定接待方案、检查线路,精心准备汇报材料,检查组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查看系统运行情况、现场调查等形式,检查了州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南华县管理部,听取了情况汇报。从检查组《关于对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函》(建金综函﹝2014﹞3号)反馈情况看,对楚雄州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肯定意见有:一是构建了一套精细化的服务制度;二是营造了统一规范的服务环境;三是创新了便民服务新举措。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严肃地指出了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二是提高人员服务能力。三是加快网络信息化建设。对二、三两条,我中心整改成效明显。将专门针对第一条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反馈意见,求得支持,切实加以整改。11月21日,省政府研究室一行到我中心就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云南省一体化管理的住房公积金资讯平台、提高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服务效率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对我中心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九)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落实审计反馈意见。
年内,州财政局委托中大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中心进行例行审计、省审计厅对李红民州长经济责任的延伸审计,分别于6月、12月两次进驻我中心进行审计。审计集中反馈的整改意见有:一是住房公积金在非公企业覆盖率不高;二是应实时结算;三是不相容岗位分离不彻底。
针对上述整改意见,第一条是我们相当一段时间内归集工作的重点;第二条随着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成运行而自然整改;第三条要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增加人员编制加以落实。
(十)设立住房公积金业务乡镇代办点,便民服务再出新举措。 牵头与州财政局、省农村信用联社楚雄办事处成立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业务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业务便民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乡镇代办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全州103个乡镇农村信用社网点加挂“住房公积金业务乡镇代办点”牌匾。此项便民服务新举措的推进实施,将使广大乡镇缴存职工足不出乡就能享有安全、便捷、低成本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服务;真正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十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结硕果。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精神文明建设。
州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贯彻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等“三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通过不懈努力,先后被命名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称号,并连续两届被命名为州级文明单位。通过文明单位创建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扎实开展,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了坚强的凝聚力、向心力,促进了各项工作协调统一、高效运转,全州系统内部呈现出风气正、人心齐、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归集扩面工作还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二是随着个人住房贷款的迅速发展,贷后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还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党组织关系不顺的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五是9县管理部无固定的为民服务场所,制约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2015年工作安排意见
2015年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在云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富民强州宏伟目标,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建发展新业绩为根本,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按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以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改善城镇职工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稳步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功能,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和行业行风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作风建设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实现协调发展新常态。
(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科室(管理部)、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抵御对执法活动的干预,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以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为重点,切实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有重点、有选择的对部分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非公企业、私营企业加强政策引导,稳步推进非公企业特别是新成立的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采取行政监督、行政执法等措施,对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依法催缴,切实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三是完整执行住房公积金“限高保低”的政策,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努力维护社会公平。
(三)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为核心,努力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一是放开个贷差别化政策,同时提高贷款限额,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二是继续发展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业务,满足不同层次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三是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认真做好繁荣房地产市场工作,支持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管好用活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努力为全州提供更多的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支持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
(五)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着力抓好个贷风险控制。一是坚持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核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初审、复审、审贷会议审批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前审查,规范贷款审批,强化贷后管理和贷款档案资料的管理。三是健全贷款风险审查制度,强化对借款人面谈、信用记录、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的综合评估,同时加强与房产部门的合作,严格控制借款人购房信息的真实性风险,避免关键岗位的职业风险。四是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个人逾期贷款的催收力度,定期清理汇总贷款回收情况,对逾期贷款及时进行催收和跟踪调查,对长期恶意拖欠不还的借款人,采用法律诉讼程序进行追收,严格控制个贷风险。
(六)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功能。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功能,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决策分析”等模块的后续开发。进一步做好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和推行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着力防控骗提骗贷现象,杜绝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行为,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建立内部稽核审计制度,健全风险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确保资金合规、安全运营。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及时整改和完善制度方面和业务操作方面的薄弱环节,切实提高监管实效,真正达到合规化、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
(八)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行风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廉洁行政,认真接受监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坚决整治“四风”。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责任、年终有考核、考核有奖惩。促进行业行风良性发展,树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良好形象。
(九)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对政治理论、职业道德、资本运营、行政执法、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加强对岗位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风险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爱岗敬业、作风优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十)认真组织和高质量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要在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认真组织和高质量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要通过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党员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问题;提高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形成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形成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建设的长效机制,借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宝贵经验,常态化抓好作风建设工作,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各位委员:在各位委员的全力支持下,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已处于全省先进行列,要继续抓住发展的良好机遇期适应发展新常态,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杨副州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执行本次会议决议,管好用活住房公积金,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保值、增值,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努力开创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