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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

  • 日期:2024年07月25日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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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向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注:降低缴存比例期满后,单位应将缴存比例恢复至规定标准,期满仍需降低缴存比例缴存的,单位应再次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手续】

二、所需资料

1.《楚雄州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原缴存比例、新缴存比例、降低原因、降低期限、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意见等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经办部门、经办人员、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等信息。(可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表样,网址:www.cxzfgjj.com);

2.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携带所需证明材料到各县(市)管理部业务窗口柜台受理缓缴申请→县(市)管理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州公积金中心归集科审核→经州公积金中心业务办公会审议批准→办理单位缓缴手续。

四、受理渠道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州公积金中心县(市)管理部业务窗口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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