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同一职工在中心系统内存在两个或多个账户,按规定需缴存单位申请把“多个账户”合并为一个账户的业务。办理公积金并户业务时,并入并出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每人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所需资料
1、《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户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表样,网址:www.cxzfgjj.com】;
2、并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3、不同单位之间并户的提供调令或行政介绍、工资介绍、并入单位证明任一(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内并户的提供单位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或并出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并出账户办理账户封存→并出单位经办人携带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审核要件资料→管理部办理账户并户手续。
受理渠道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县级管理部业务窗口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现场办结。